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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

分类:中小企业资讯 发布于:2021-11-05

11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889亿元,新增降费1212亿元。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实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

 

进入第三季度,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上升等对工业经济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带来的影响,国家在已经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允许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施“减、退、缓”税措施等,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王道树表示,今年以来国家推出的税费措施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主要体现在“四个聚焦”上:

 

一是聚焦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比如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行“减、退、缓”税措施等,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工业经济运行。

 

二是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比如,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措施外,继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先的优惠基础之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通过这些措施,助力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渡难关、增后劲、保就业。

 

三是聚焦支持科技创新。比如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同时允许企业提前享受今年前三季度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进一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增强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能。

 

四是聚焦支持外商投资。今年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同样可以依法享受。同时还继续实行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等专门优惠政策,服务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外商在华投资信心。

 

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码

有力促进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2019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面向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可以说政策力度在不断加码,政策效应也逐步显现。

 

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不断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在2019年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到1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提高到15万元;相应地,2019年享受免征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户数从政策调整前的3364万户增加到3820万户,今年前三季度又进一步增加到4365万户;相应地,2019年减税金额从政策调整前的1397亿元增加到2286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又进一步增加到2995亿元。

 

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大幅降低。今年继续实施2020年出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起征点以上也就是月销售收入超过15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轻了2/3,今年前三季度新增减税1188亿元,惠及758万户纳税人。

 

三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持续降低。在2019年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基础上,今年再减半征收,实际税率只有2.5%。相应地,2019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从政策调整前的895亿元增加到2089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减税1986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减税额,惠及511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同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100万-300万元的部分,继续享受减半计征实际税率为10%的优惠,今年前三季度减税636亿元,惠及20万户小型微利企业。

 

蔡自力指出,这些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持续落地生根,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取得了“一减两升”的积极成效。“一减”就是税收负担减轻。前三季度全国七成有经营活动收入的小微企业无需缴税。“两升”即吸纳就业人数和市场创业活力双双提升。

 

蔡自力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和研究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措施,持续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为经济稳中向好、稳中加固注入更加持续强劲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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