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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配真的这么可怕吗?这3点道破真相!

分类:投融学院 发布于:2020-10-13


常言,人生最悲惨的事,莫过于初恋时不懂爱情,创业时不懂股权。

 

在过去,创始人一手打天下,100%控股是常态;现今,我们步入合伙创业时代,合伙创业成为公司标配。

 

我们见过各种版本合伙人股权纷争的故事,其矛盾点逃不过这三点:

 

■ 股权不知如何合理分配?

 

■ 分配完,不知怎么给?

 

■ 散伙了,不知怎么退出?

 

今天,我们就来重点谈谈,企业在股权方面常有三大股权难题及如何解决。希望你看完之后能有所启发。

 

1、股权应该怎么分?

 

对于很多刚开始创业的企业来说,出现的主要问题是:不好意思将股权分配细则摊到桌面上明说,最后以股权均分,你好我好大家好草草收场。

 

事实上,这样分配合理吗?

 

在这样的结构下,谁是领导?谁是领袖?

 

首先,我们要知道,股权代表你在公司的决策权力。股权均分在公司发展前期可能会相安无事,但一旦出现决策性事件,倘若缺乏真正的控股股东,公司极易陷入僵局,导致人心涣散、业务停步。

 

拿真功夫与海底捞来说,两家公司起初都是采用股权均分的模式,但后期殊途不同归。

 

1990年,真功夫成立,在2006年,便跻身“中国快餐企业20强”之列,但在彼时,公司创始人潘宇海与其姐夫蔡达标,依旧各占50%公司的股权。

 

后期,因两人意见相左,导致公司经营决议无法做出,业务停滞,真功夫曾一度处于崩溃的边缘。

 

而海底捞呢,从一开始开店,创始人张勇夫妇、施永宏夫妇四人各占公司股权25%

 

后期,海底捞业务规模扩大,门店扩张,张勇为了公司更快更稳的发展,决定用股权的方法,解决未来可能成为海底捞高速发展的掣肘问题。

 

先是决定让自己的太太,以及联合创始人施永宏的太太第一时间退出了股东队伍。再后来用原始出资额的价格,购买了施永宏18%的股权,使得自己成为海底捞68%(超过2/3)的绝对控股股东。

 

及时解决公司股权的不合理状况,非常考验创始人的魄力。调整的越早,阻力越小,代价也越小。

 

所以,好的股权结构,可以是721,可以是631,可以是622,等等。但基本的方法,都是大而不独,但是具体而言,谁应该拿得多,谁应该拿得少呢?

 

一句话:谁的贡献大,谁更能带领公司走向成功,谁就应该拿得更多。

 


2、分股后如何得到?

 

前段时间曾看过这样一则新闻:A公司一员工小王因无故旷工一周被公司强制辞退,双方还因此事闹上法庭。

 

本以为这只是公司内部常见纠纷,没想到最后却来了一个惊天大反转——法院宣判A公司赔偿300万给员工小王。

 

该员工作为过错方,怎么就得到了300万的赔偿?

 

追本溯源,原来是A公司老板想要做大做强,便学习华为实行“员工持股”,利益共享,合作共赢!

 

历来共患难易,同富贵难的悲剧比比皆是。A公司也没能“免得了俗”!

 

随着公司发展壮大,各位股东暗生不满,都认为自己的功劳最大,其他股东们偷懒搭便车。时间一长,矛盾滋生,对薄公堂。

 

而又因当时A公司并未与小王签署股权退出协议,法院判定公司败诉。只能根据当前股权价格以300万的代价回购他手中10%的股权。

 

细细分析,不难发现,这一闹剧的“幕后推手”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没有制约=白给

 

在本案例中,A公司老板学习华为导入股权激励的方向是正确的。但做任何事都要考虑周全。

 

设想:股东躺在股权上呼呼睡大觉怎么办?股东所创造价值与所授予的股权不对等怎么办?

 

真正优秀的管理者,会激励,更懂得制约。

 

反观华为,1990年华为第一次提出员工持股概念时。就明确规定股票只有在员工进入公司一年后,依据员工的职位、季度绩效、任职资格状况等因素才能进行派发。

 

如果持股人员行为懒散不务正业,无视规章制度,则公司有权按照入股价格收回股权。

 

第二、股权分配应遵循先挣后给

 

老板需明白,股权不应是花钱买来的,而是员工自己挣来的。

 

怎么挣?

 

用业绩挣,用时间挣。

 

比如:对员工承诺的股权,第一年先不兑现,第二年可参照业绩及工作完成度,对优秀的员工,兑现50%,之后2年每年兑现25%。这样的方法让人有一种每个月都被激励的感觉。

 

第三:先小人,后君子,明确股权的退出机制

 

入股容易、退出难,股权设计的重点在于设置退股机制。

 

A公司老板惨痛教训的主要原因便是没有提前设置股权退出机制,以致于矛盾出现时,老板处于被动方,员工则牢牢握住了主动权。

 

所以在合伙前,就要先谈好怎么散伙。分配股权时,明确股权的退出机制。

 

这样,即可保证股东体面退出,也可避免公司内部纷争,把回购的股份留给未来更重要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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