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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資金(補助補貼類)申報指南

分类:中小企业资讯 发布于:2019-05-21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引導金融資源向科技領域配置,促進廣州市科技、金融與產業深度融合,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科技金融與產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府辦〔2015〕26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開展2015-2016年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資金申報,有關申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專項資金支持對象


本專項資金支持對象包括:科技型企業、廣州孵化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科技專案、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創業投資機構、科技金融服務機構等。


(一)本專項所指的科技型企業是在廣州市註冊成立的,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服務的公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雙軟企業;

(2)近5年內獲國家、省或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資金)扶持的企業;(3)參加科技主管部門主辦的國家、省或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的優秀企業;

(4)獲得“廣東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廣東省知識產權示範企業”認定資格的企業;

(5)獲得“創新型試點企業”或“創新型企業”認定資格的企業;

(6)近5年內獲得國家、省、市科技專案立項的企業;

(7)擁有1項(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發明專利授權或6項(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或6項(含)以上軟體著作權的企業。

(8)其他由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為科技類型的企業。


(二)本專項所指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是在廣州地區註冊成立的,2014年營業額在2億以下的科技型企業;本專項所指的廣州孵化期科技型企業是指在廣州孵化器進駐的在孵企業;本專項所指的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是指在完成引入投資時,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20%以上,年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擁有自主科技成果(含專利、新技術產品、專有技術等)的企業。


(三)本專項所指的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是指參加


2014年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國賽、省賽和參加2015年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廣州賽區的優勝企業和團隊,並已在廣州地區完成工商註冊。


(四)本專項所指的創業投資機構是指在廣州地區註冊成立的,已投資於廣州孵化期、初創期科技企業3年以上的創業投資公司、有限合夥創業投資企業及其他企業投資者,並已在政府有關部門備案或完成2個以上的投資專案案例。


(五)本專項所指的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是指在廣州註冊成立的,通過互聯網平臺(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電子媒介)為股權眾籌投融資雙方提供資訊發佈、需求對接、協助資金劃轉等相關服務的仲介機構。具備下列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公司或合夥企業;


(2)淨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3)有與開展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具有3年以上金融或者資訊技術行業從業經歷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少於2人;


(4)有合法的互聯網平臺及其他技術設施;


(5)有完善的業務管理制度;


(6)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本專項所指的科技金融服務機構是指介於政府、科技


企業之間,已建設科技金融服務平臺,並為其提供科技金融服務、諮詢協調的科技仲介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



二、專項資金支持範圍與申報材料要求


專題一、引入投資補貼專題


支持對象:孵化期、初創期科技企業和科技專案


支持範圍:對孵化期、初創期科技企業和科技專案完成引入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的或通過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完成融資的,按照企業單輪融資引入投資金額(未退出部分)的1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一次性補助。2014年1月1日以後完成引入投資的,可申請此補貼,以完成投資後工商股權變更登記日期為准。


經費支持方式:事後立項、事後補助


申報材料要求:


1.廣州市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資金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在孵企業租賃場地證明材料或初創期科技企業證明材料。


3.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最近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及申報前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2015年1月1日以後(含2015年1月1日)工商登記註冊成立的企業,只需提供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4.投資機構或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對企業投資的投資款項支付憑證或企業的驗資報告等證明材料;


5.企業與創業投資機構或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簽訂的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6.提供的企業股權變更證明材料;


7.提供未申報其他財政同類補貼的《承諾書》。


專題二、 投資機構中長期股權投資補貼專題


支持對象:創業投資機構、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


支持範圍:對幫助廣州市孵化期、初創期科技企業或科技專案實現股權眾籌的互聯網眾籌平臺或投資於廣州孵化期、初創期科技企業3年以上的創業投資機構,給予眾籌融資額或3年以上專案總投資額(未退出部分)的5%、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2014年1月1日以後完成股權眾籌的或截至2015年6月30日創業機構投資3年以上專案(未退出部分)的,可申請該專題補貼,企業以完成投資後工商股權變更登記日期為准。


經費支持方式:事後立項、事後補助。


申報材料要求:


1.廣州市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資金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創投機構的備案證明材料或投資2個以上的投資案例材料,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證明材料;


3.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最近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及申報前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2015年1月1日以後(含2015年1月1日)工商登記註冊成立的企業,只需提供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4.投資機構或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對企業投資的投資款項支付憑證或企業的驗資報告等證明材料;


5.創業投資機構或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與企業簽訂的股權眾籌融資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6.提供的企業股權變更證明材料;


7.提供未申報其他財政同類補貼的《承諾書》。



專題三、科技信貸貼息專題


支持對象:科技型中小企業


支持範圍:對獲得銀行機構貸款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所支付的利息按貸款專案進行貼息,貼息金額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基準利率超出部分給予不超過50%補貼,實行總額控制,貼息具體比例根據當年財政經費預算總額分配。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貼息不超過80萬元,貸款貼息時間從2014年1月1日起計算,以貸款合同簽訂時間為准,就同一筆貸款貼息,不得重複申請其他財政同類資金補貼。已發生不良貸款的企業,不屬此補貼支持範圍。


本專題貸款貼息專案是指單筆貸款不超過2000萬,屬於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或企業自有抵押物不足,在擔保條件中(專業擔保機構擔保的專案除外)涉及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股權質押貸或以上幾種組合的貸款占貸款總額比例的50%以上。


經費支持方式:事後立項、事後補助。2014年的利息補貼部分,申報單位經審核通過後納入2015年專項預算;2015年的利息補貼部分,申報單位經審核通過後納入2016年預算。


申報材料要求:


1. 廣州市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資金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證明材料;


3.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最近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及申報前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2015年1月1日以後(含2015年1月1日)工商登記註冊成立的企業,只需提供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4.提供銀行機構關於申報單位的貸款專案符合本專題支持範圍的證明材料;


5.貸款協議、到賬證明、利息支出證明;


6.提供未申報其他財政同類貼息的《承諾書》。


專題四、科技保險補貼專題


支持對象:科技型企業


支持範圍:對科技型企業在科技保險機構購買科技保險基礎險種以及經中國保監會廣東監管局備案確認的科技保險險種(見表1),按保費支出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購買科技保險時間從2015年1月1日開始計算,以購保合同時間為准,單個企業年最高補貼總額不超過30萬元。


表1: 廣州市科技保險基礎補貼險種類別及比例



經費支持方式:事後立項、事後補助


申報材料要求:


1.廣州市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專案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科技型企業的證明材料(詳見專項資金支持對象的條件要求);


3.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最近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及申報前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2015年1月1日以後(含2015年1月1日)工商登記註冊成立的企業,只需提供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4.企業購買科技保險合同、購買科技保險保險費支付憑證、三年內承保機構與我市科技主管部門簽訂的科技保險服務資格合同等材料。


5.提供未申報其他財政同類補貼的《承諾書》。


專題五、 科技企業上市(掛牌)補貼專題


支持對象:科技型企業;


支持範圍:對具備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分階段給予股改補貼和新三板掛牌補貼。對科技型企業已完成企業股份制改造的,給予20萬元補貼;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並與證券公司簽訂推薦掛牌協議(包含已在新三板掛牌的),給予50萬元補貼;對科技型企業完成在廣州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股份公司,給予10萬元補貼、有限公司給予5萬元補貼。


經費支持方式:事後立項、事後補助。2014年完成股改或新三板簽約券商輔導以及在廣州市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申報單位經審核通過後納入2015年專項預算;2015年完成股改或新三板簽約券商輔導以及在廣州市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申報單位經審核通過後納入2016年預算。


申報材料要求:


1.廣州市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資金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科技型企業的證明材料(詳見專項資金支持對象的條件要求);


3.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最近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及申報前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2015年1月1日以後(含2015年1月1日)工商登記註冊成立的企業,只需提供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4.股改完成證明資料、工商登記變更資料、


5.券商輔導簽約證明資料或在廣州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證明材料


專題六、創新創業大賽獲獎補貼專題


支持對象:參加2014年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國賽和省賽和2015年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廣州賽區的獲獎企業和團隊;


支持範圍:


1.對2014年獲國賽名次的參賽企業或團隊給予補貼。其中:獲行業第一名、二至三名、四至六名、七至十二名的企業或團隊,分別補貼120萬、100萬、80萬、60萬。其他獲推薦參加國賽的企業或團隊,補貼10萬。


2.對2014年獲省賽名次的參賽企業或團隊給予補貼。其中:獲各組別第一名、二至三名、四至六名的,分別補貼60萬、50萬、40萬;獲其他稱號的,補貼8萬。


3.對2015年獲市賽名次的參賽企業或團隊給予補貼。其中:獲第一名、二至四名、五至十名的,分別補貼50萬、40萬、30萬;獲其他稱號的,補貼5萬。


要求獲獎團隊在廣州市完成工商註冊,且企業主營業務與獲獎專案相符。


經費支持方式:事後立項、事後補助


申報材料要求:


1.廣州市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資金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最近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及申報前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2015年1月1日以後(含2015年1月1日)工商登記註冊成立的企業,只需提供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4.申報單位的獲獎證書、獲獎專案的相關運營情況或有關證明材料;


5.參賽對象為創新團隊的,須6個月內成立企業後提交相關資料。



專題七、科技金融特色服務建設專題


支持對象:行業協會、科技園區、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科技金融服務機構;


支持範圍:面向全市尤其是科技金融示範區、專業鎮、民營科技園等科技型中小企業集聚區內從事科技信用體系、科技成果交易、資訊平臺建設、科技金融統計、創新創業服務、“新三板”企業培訓、股權融資等科技金融的服務機構給予100萬經費支持。要求申報單位須為科技金融服務機構、科技園區管理單位、科技金融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具有服務1000家以上科技企業、10人以上專業服務團隊。科技金融特色服務建設專案執行期為1年(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本專題立項不超過10項。


專案要求:申報專案要有明確、可量化推廣應用指標,專案完成時應達到下述目標之一:促進科技企業完成“新三板”掛牌20家;輔導完成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50家;促進完成30個以上科技投融資成功案例;建成規模3000個以上科技型企業科技金融資訊資料庫。


經費支持方式:事前立項、事後補助;


申報材料要求:


1.廣州市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資金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組織登記證書;


3.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最近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及申報前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2015年1月1日以後(含2015年1月1日)工商登記註冊成立的企業,只需提供申報前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4.開展科技金融服務內容、科技企業名單及專業服務團隊成員的聘用合同等的相關資料及證明檔。


三、 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可同時申報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的各類專題,需按要求提交相應資料。


(二)所有資金申報均需進行網上申報和書面材料報送。


(三)申報單位符合支持對象資格的相關證明材料指申報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法人代表身份證和本專項要求的證明材料。


1.網上申報材料


網上申報通過廣州市科技計畫管理系統(網址為: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進行。申報單位在廣州市科技計畫管理系統中填寫《廣州市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科技專案申報表》,並將申報證明材料掃描上傳。


2.書面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列印《資金申請表》,並按照順序提供所申報事項的證明材料並裝訂成冊。書面材料需一式兩份,書面申報材料需與網上申報材料保持一致。


四、申報程式


(一)申報單位進入廣州市科技計畫管理系統按照要求完成申報註冊,獲取單位用戶名及密碼,並完善單位資訊。已註冊帳號的單位,用原帳號密碼登錄即可,不需另行註冊。


(二)單位用戶登錄系統,生成申報人帳號、密碼。


(三)申報人登錄系統,選擇相應的專項,線上填寫相關的資金申請表後,提交至申報單位用戶審核。


(四)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確保申報品質,通過後提交給相應的組織單位。


(五)組織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推薦。


(六)組織單位網上審核推薦後,申報單位打印紙質申報材料,經申報單位負責人簽名(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將紙質申報材料報送組織單位。


(七)組織單位對推薦的申報書加具意見並蓋章、匯總後,集中報送至申報材料受理點。


注:組織單位為:1、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需提交到所在區科技主管部門;2、申報單位為銀行機構的,需提交到所屬省一級分行。


五、申報時間與受理地點


(一)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資金常年接收申報,定期組織評審,每年8月25日前申報的專案經評審通過後納入下一年度預算,市科創委於9月25日前審核確定並公佈擬支持專案。


(二)根據專項工作實際,2015年科技與金融結合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擬分兩批進行集中審核。


其中:2015年9月1日前申報的事項經審核通過後納入2015年專項預算(各專題經費方式另有要求的除外);2015年9月30日前申報的事項經審核通過後納入2016年預算。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將視專項資金申報總體情況調整資金下達的年度。


(三)書面材料受理窗口:


1.廣州安恪迪科技專案評價有限公司


受理窗口:廣州市中山六路232號越秀新都會大廈東座8樓8A08室


聯繫人:鄒偉雄、鐘天文。


聯繫電話:81306851、81307221。


2.廣州市科技金融綜合服務中心


委託受理窗口:廣州開發區科學大道182號創新大廈C3附603室


聯繫人:陳穎、李陽


聯繫電話:32037885,32037692,18620704280


六、審核流程說明


(一)專家審核


專題一至專題六的申報專案由市科技創新委委託仲介機構組織專家對專項資金申報事項、申報資料進行申報要件審查及核實,不組織專項評審。專題七申報專案按《廣州市科技計畫專案管理辦法》(穗科創【2015】6號)檔規定由市科技創新委委託仲介機構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二)行政審議


市科技創新委委務會議對通過專家審核的申報資金進行審核,決定擬入庫支持事項。


(三)評審流程說明


本專項按科技計畫專案管理辦法規定的流程進行評審。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後,將取消申報單位3年內申報我市科技計畫專案的資格,如已獲准立項將作撤銷立項處理並通報。


(二)受理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三)為促進審核公開、公平、公正,審核專家名單、審核結果、擬入庫支持事項清單等資訊都將通過我委官方網站公開,請各申報人及申報單位關注相關資訊。


(四)在市財政經費下撥前,我委將向檢察機關查詢申報單位與單位負責人行賄犯罪檔案。如申報單位或單位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將取消專案資金下達。


八、聯繫方式


(一)如對各專項申報要求或申報材料有疑問,請致電聯繫人:謝俊鋒;聯繫電話:83124142。


(二)申報過程違規行為投訴電話:8372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