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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路上,严防股权融资的5大“坑”……

分类:投融学院 发布于:2021-04-08


小心,前方高能!

 

上市是企业家的最大梦想,没有之一。

 

上市成功,不但能获得极大的成就感,同时企业也能融到发展所需的资金。

 

不过,IPO首发融资,只是一个结果,实际上,创业企业,尤其是高科技创业,从一开始就要对外股权融资,所谓的从“PPT融资”开始。

 

这个说法并非贬义,而是一个正确的做法。

 

但是,很多技术专家创业,由于不懂资本市场,在股权融资过程中,存在很多认识上的误区,也容易掉进一些“陷阱”。

 

谷主今天就总结了股权融资中的这5大“坑”,希望对老板们有所帮助,一起去瞅瞅!

 

股权融资“第一坑”:对赌回购

 

对赌回购是股权融资中的常见做法,投资机构同样要求,如果企业达不到某种要求,就需要由大股东收回投资机构所持股份。

 

尽管绝地大多数的投资机构内部风控要求,没有对赌回购的项目通不过投决会,但也并非绝对,对于一些特别优质的企业,老板们可以考虑不接受对赌回购,也并非不可以。

 

融资的双方,投资机构和企业,两者的谈判地位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你强我就弱,你弱我就强,这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世事皆然。

 

如果一定要求对赌回购,对赌和回购的方式也很有讲究。

 

第一、对赌方式的选择需要谨慎,早期的项目可以对赌收入,因为早期项目可能使用PS估值方法,即市销率,按照可比公司估值收入比来估值。

 

对于一些中期项目,可以选择对赌申报IPO材料的年份,比如对赌20211231日前向监管部门申报IPO材料并受理。

 

最后可以选择对赌净利润,这是通常的做法。

 

把对赌净利润放在最后选项,是因为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说,对赌净利润会企业的研发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早期的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如果有利润指标的要求,则会束缚企业的发展。

 

同时,净利润指标是利润表的结果,受到了影响因素太多,因此有时候并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的经营实质,比如折旧、摊销、坏账等非付现的费用,容易导致对企业业绩作出误判。

世界通行的做法,喜欢选择EBIT,所谓的息税前利润,来评估企业的业绩。

这个可以借鉴。

 

第二、对于回购的条件需要谨慎。

 

尽量不接受惩罚性过高的条款,市场通行的做法是按照年化8%左右回购,如果投资机构提出过高的要求,则不能接受。

 

第三、对赌回购不大会影响上市。

 

尽管在最新的IPO上市问答中,接受特定条件下“保留”对赌条款上市(具体条款可以关注硅谷投行公众号并搜索历史文章),但通常的做法是,在申报前夕,投资机构一般会跟企业解除对赌条款,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彻底解除,一种是如果上市失败,则对赌条款重新生效,这两种方式都能被监管部门接受。

 

因此,不用过于担心对赌对上市的影响。

 

股权融资“第二坑”:早期出让控制权

 

谷主曾经碰到过很多企业,在天使轮的时候,就出让了控制权或者40%左右股份的情况,最后的结果都不理想。

 

原因很简单,创始团队在创业之初,需要高度自治,能完全100%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研发、打市场,并随时调整方向,所谓船小好调头。

 

如果一开始就被投资机构控制或者大比例控制,则企业很多经营决策都会受制于投资机构的约束,失去了灵活性,时间一长,企业自然很难经营下去。

 

因此,在天使轮的时候,老板们要抵制住金钱的诱惑,可以将企业的注册资本设置的高一些,尽管是按照注册资本出资,创始团队可以部分认缴,投资机构出资,让投资机构的占股比例控制在适当的比例,这里有几个比例可以参考:

 

5%7%20%33.3%

 

这些数字的具体意义,可以扫描文末二维码加谷主微信,手把手讲给您听。

 

股权融资“第三坑”:一票否决权

 

绝大部分投资机构投资,纯粹财务性的,少数的产业或者战略投资,可能会有更长远的考虑。

 

因此,对于大部分财务性投资者,老板们要谨慎的让出“一票否决权”。

 

尤其对于中早期创业项目来说,企业的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和发展,如果在这个阶段受到过大的约束或者“一票否决权”的约束,企业很难放开手脚去拼搏,毕竟投资机构部分人是没有实体经营经验的,过多的干预会对企业发展造成负面的影响。

 

但也不可能完全拒绝投资机构的影响力,毕竟人家是真金白银投过钱的,老板们对投资机构,可以在别的方面做出权力让渡,比如可以接受投资机构委派财务总监,可以接受提名1名董事席位,可以接受投资机构委派一名高管等等。

 

但是,谨慎给出“一票否决权”。

 


股权融资“第四坑”:签独家融资FA

 

融资过程,是一个比武招亲的过程,不能捆绑在一个“媒婆”身上。

 

初创企业想要股权融资,现在一般会找融资的财务顾问中介机构,这样省时省力效率高,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但轻易不要签独家融资顾问。

 

融资找投资机构,和女孩子找对象是一样一样的。

 

投资机构就是男方,企业就是女孩子,女孩子找对象,最好的方式是更最多的“媒婆”合作,因为李婶认识的男方,王婶不一定认识,张嫂认识的高富帅,陈嫂可能闻所未闻。

 

如果捆绑在一个“媒婆”身上,就会错失很多的机会。

 

因此,企业做股权融资,最好的方式是对所有中介机构来者不拒,反正是成功后付费,只要对方愿意去试试,都可以跟其签订融资的非独家的FA,即财务顾问协议。

 

这样能大大提升融资成功的几率。

 

股权融资“第五坑”:技术迷思

 

技术迷思的坑,是自己思想上的坑。

 

谷主见过很多技术迷思创业板不成功的案例,最后有一个结论:创业成功最佳的路径是“中等技术+强大的销售能力”。

 

因为创业最终的目的,是要能营利,能自我造血,因此商业变现是企业的第一重要的目标,而并非一味追求高精尖的技术。

 

首先,技术最大的壁垒是时间,而非技术本身。

 

蒸汽机刚发明的时候,那个时候是最先进的技术,但到今天早就被丢进历史的尘埃。

 

其次,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一种“你会别人永远不会”的技术,除了专利的保护或者配方的秘密之外,任何技术,只要适当的投入和时间,是可以被攻克的。

 

因此对于创业小公司来说,并非是要依靠技术与同行业巨无霸竞争,而是要打时间差,在巨头尚未发现的时候,快速的崛起,从而建立自己的护城河。

 

因此,技术出身的创始人,不能陷入技术迷思的坑中不能自拔。

 

这样会导致几个后果,过分重视技术而忽视市场的作用,认为技术好就一定能被市场认可,订单回主动找上门(不排除个别企业是这样,但普遍的情况恰好相反)。

 

反而是中等通用的技术,大力做好市场营销,反而可以快速的实现商业化,成功融资或者IPO上市后,募集到资金,再反过来提升技术,进入良心循环之中。

 

同时,技术迷思还会在对外融资的估值上过高的估计自己的价值,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况,影响融资的进展。

 

谷主这么说,并非贬低技术的作用,只是想说明的是,创业人需要在技术和市场上,做一个很好的平衡,不要忘了初衷:把产品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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